来源:http://www.haiwaiel.com 日期:2023-04-25
一、找哈尔滨代孕女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2、新生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300元。
3、肺结核患者在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00元。
4、住院保险比例
5、在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40元、480元、72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100元。一个年度内,自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降低10%,其后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
6、新生儿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支付比例为90%。
7、注: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不含中医、肿瘤医院)及省属综合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在上述规定基础上下浮3个百分点。
8、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为85%。
9、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
1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
二、哈尔滨中介捐卵
1、困难人员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2、急诊和转诊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3、因病情需要,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经参保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并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内转诊,按规定标准支付。
4、在异地(不含境外)急诊一次性住院,以及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并办理转诊手续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0%。
5、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40%。
6、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7、实行按病种准入、定点管理、不设起付标准、按比例标准。
8、新参保居民(不含新生儿)于参保登记当月持基层代办点出具的《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扣款凭单》到哈尔滨银行建立“医保签约”账户,足额缴存医保费,待扣缴。未按此规定办理,导致扣款失败的,视同弃保。
9、出生90天(含90天)内新生儿,于参保登记当日持基层代办点出具的相关手续,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将保费现金存入“现金缴费业务流水号”内,之后再建立哈尔滨银行“医保签约”账户,按规定续存保费。
10、行政村不能通过医保系统为农村居民进行参保登记的,由村委员会统一组织代收保费、开具相关收据,并按规定将保费缴存至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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